請投資朋友留意:切勿因當沖稅率降低而擴大自身槓桿操作,以免因行情波動造成個人資金風險控管失誤!
總統府已於今日(4/26)公告當沖降稅,另經與財政部確認,確定實施日期為106年4月28日。
(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之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同數量之上市或上櫃股票,於賣出時,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千分之一點五稅率課徵證券交易稅)
→已與證交所交易證確認:限現股當沖交易,改單作現股當沖者也算在內,以券商最後補單為主。
→已與證交所交易證確認:限現股當沖交易,改單作現股當沖者也算在內,以券商最後補單為主。
ETF當沖稅率不變,仍為賣出時,每次交易成交價格千分之一稅率課徵證券交易稅。
請注意:改單請在同一營業日下午2點前通知佳瑜辦理,逾時不候!
請投資朋友留意:切勿因當沖稅率降低而擴大自身槓桿操作,以免因行情波動造成個人資金風險控管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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